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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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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中篇)
2012年01月13日
      林风正要招手时,车已停下。
  司机探出头吼道:“我要北去,要是顺路的话你们就上来吧!”
  两人对望一眼,很快点了点头,虽然他们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是都知道坐在车上会暖和一点。
  上车后,林风找了一处靠后的座位坐下,然后才发现,偌大的车厢里面除了司机竟然只有他们两人,想来是司机趁乱开了一辆车自己跑了,这本是一辆豪华的长途客运车,宽大舒适的座位下是厚厚的海绵垫,上车不久,头上便有一股暖气吹来,林风心中一阵温暖,不管车是怎么来的,这么细心的司机,肯定不是坏人。   
  折腾了将近一晚上,这时两人都感疲累万分,在车上闲聊了一会儿就倒在各自的座位上睡去了。
  行到半夜时分,林风身子忽然向前一倾,原来是个急刹车,接着就听司机吼道:“快下去抬人!”
  迷迷糊糊中,林风赶紧下了车,在车前灯的强光照耀下,他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老头儿蜷缩在冰冷的马路边,手腕大腿和腰部到处是伤口,看来是被什么凶猛的动物咬伤了, 再迟来一会儿的话肯定就没命了,林风忙把他抱上车,问司机道:“附近有没有什么可以歇脚的地方,我们好救人!”
  “前面灯火闪烁,好像有人家,别急,马上就到了!”司机不动声色道。
  林风看这个老头儿虽然还在昏迷中,但气息还不算很弱,应该没有大碍,行了约莫二十来分钟,车子在一个荒芜的村口停下,两人迫不及待地将老头抱下车,不远处是一个灯火通明的小院,除此之外一片黑暗,貌似村子里就这一家有人,远远地,林风就听院中传来一阵狗吠,走到近处时,林风看见这个小院虽然比较古老陈旧却十分干净,砖红色的墙上挂着一盏夜灯,温和的光线照亮了整个小院,也给整个漆黑的夜平添了一份温暖,突然,狗吠声渐小,接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女孩儿推开低矮的柴门,那女孩儿约莫十七八岁,脸色非常苍白,面对突如其来的这几个陌生人,那一对美丽的大眼睛里竟没有丝毫胆怯,看到林风手中抱着的老者后,她二话不说,赶紧让几个人进了屋,让林风把伤者放在自己床上,忽然,少女惊叫一声:“这不是村里的陈伯么!”转而对林风说:“大哥,你们放心,他没什么事,只是被狼咬伤了,我煮一锅草药给他,喝了就没事了!”林风讶然道:“这里有狼么?”少女叹了口气,遥指门外道:“山上狼很多,经常成群结队的,别说人,老虎狮子都害怕,到山里面打柴采药的村民经常被狼吃,哥哥昨天去山里砍柴,到今天还没回来,不知道...不知道他....”说完,两行眼泪已扑簌簌落了下来。
  林风心中一沉,道:“这么晚了,你不睡觉,是在等你哥哥么?”
  “嗯!”少女轻轻点了点头,又很快擦干眼泪,道:“不过大哥你们不要害怕,狼们一般不会到这里来的,我先去给陈伯煮药!”说完,匆匆走向厨房。
  不多久,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便出锅了,这时老头儿也艰难地睁开了眼,好不容易喝完药后,他才颤颤巍巍对少女说:“小月,好孩子,谢谢你救了陈伯!”
  “不是的,是这个哥哥和姐姐救了你,你应该谢他们!”小月指着林风和方莹道。
  林风忙道:“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先让陈伯在这里好好养伤!”然后又对小月道:“你知道你哥哥经常去哪里砍柴不?”听到这话,小月刚刚擦干的眼泪又扑簌簌掉下来,抽抽噎噎道:“我...不知道,哥哥总是不让我出去,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好担心他...”
  林风柔声道:“好了,不用担心,我现在就去找他,等我回来!”
  小月用几乎不敢置信的语气问道:“真的吗?”但脸上刚刚出现的惊喜马上又消失掉,无比失落道:“那些狼很厉害的,好几个人在一起都害怕它们,你...还是别去了,谢谢你的好意....”
  林风笑道:“你哥哥害怕那些狼吗?”
  小月眨了眨眼睛,认真道:“当然不害怕!”
  林风又道:“那我也不害怕!”
  小月急道:“可是...可是...”
  方莹瞪了林风一眼,拉着小月的手道:“他这个人仗着自己有一点本事,就天不怕地不怕,你不让他吃点苦头,他还真不知道什么叫厉害,就让他去吧!”
  话还没说完,林风已大踏步迈出门槛,很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林风实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人,但他知道他必须要找到这个人,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
  月光,似水银一般洒遍群山。
  偶尔响起的一两声狼嚎,给这个无边的夜平添了一份恐惧。
  林风竖起耳朵,小心翼翼地走在山间的小路上,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物体,他的目标不在于路,而在于路上站着或者躺着的那个人。
  走到山凹的拐角处时,银色的月光下忽然出现一团白色的物体,林风屏住呼吸,早已掏出腰间的瑞士军刀,这把军刀已随他出生入死许多次,锋利的刀刃虽说不上削铁如泥,也能吹发断毛,因此随身携带许多年,敏捷的身手加上这把利器的配合,让林风度过一个又难关,军刀在手,林风的心忽然在片刻间安定下来,眼前即便是天大的敌人他也不再害怕,可是他不知道,这个敌人,他生平从未遇到过。
  林风在和它相距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具体来说,这应该是一头白色的沙漠狼,即使立在地上,个头差不多也有一米二三,也只有沙漠狼才有这么雄壮的体魄,月光照在雪白的狼毛上,似踱了一层淡淡的银粉,以前林风也杀过不少狼,所以对狼的习性和攻击力了如指掌,可是为什么自己对眼前这头白色的狼竟然没有一点底气?林风倒吸一口凉气,他知道自己在气势上已然输了。
  忽然,一个念头猛地闪过,以此体型和气势来看,这匹狼莫不是沙漠狼?寻常人或许不知道,但常年远行的商人旅客一定知道沙漠狼的厉害,一头沙漠狼的战斗力足可匹敌三头普通狼,想到这里,林风不但不惧怕,反而豪气陡升,即便真是沙漠狼,自己不一定就输,然天时地利人和,自己一样都不占,想要赢得这场战,更要小心翼翼了,可是对方始终一动不动,不动则没有破绽,没有破绽便无处下手,若要先发制人,极快的速度和超强的攻击力必不可少,可是林风知道,比起以战斗为生命的狼来说,这两样东西自己一样都比不过,所以他选择后发制人,后发而先制,讲究的是一个克字,想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克制对手的招数,超人的反应力和泰山崩于前而不变的沉着冷静以及和对方旗鼓相当的水平缺一样都不行,而林风恰恰具备了这三种素质。
  就这样静静对峙了几分钟,林风反倒不那么紧张了,十米远的距离,哪怕它的速度和攻击力再强,也会有很大程度的减弱,所谓强弩之末不穿鲁镐,可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狼是群居动物,自己又初来乍到,对这里的情况毫不了解,万一再来一头的话麻烦就大了,正当林风不只如何是好时,忽听身后一人朗声道:“兄弟,千万不要动手,它是这个山的狼王,人是斗它不过的,你不犯它,它也不会害你!”
  听到此话,林风终于舒了一口气,扭过头来,见一个身材精干的小伙子不知何时已立在他身后,忙道:“你莫不是小月的哥哥?”
  那小伙子缓缓道:“没错,叫我小远,是小月让你来找我的吗?”
  林风点点头。
  小远沉思半晌,从怀中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金锁链,对林风道:“兄弟,劳烦你将这个东西交给我妹妹,说附近没好柴火,我跑了很远的路,所以耽误了回家时间,让她别着急,说我马上就回来!”
  林风接过那个锁链,握在手中,沉甸甸的竟颇有分量,想来也不是一件俗物,不由叹道:“难得你这么相信我,放心吧,我会给她的!”
  小远笑道:“好,我先走了,免得有人骂我碍事!”说完,悄悄指了指身后那块大石头。
  林风奇道:“谁呢?”
  小远拍了拍林风的肩膀:“大恩不言谢,日后兄弟一定会报答你,拜托你让我妹妹别担心了!”不等林风回答,他已跑开了。
  “讨厌,讨厌!”方莹从石头后面走出来,小声嘟囔着。
  林风脸色一沉,道:“不是让你别走么,一个人出来,万一...”
  方莹委屈道:“还不是担心你有危险,才偷偷跟在你后面。”
  事已至此,林风知道责备也没用,便柔声道:“以后一定要听话,知道么?”
  方莹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撅嘴道:“偏不听,谁要听你话,不识好人心,谁要听你话!”
  林风笑道:“好吧,算我错了,兹郑重向方大小姐道歉!”
  “嬉皮笑脸,一点诚意都没有,不过,勉强接受啦!”方莹扑哧一笑,又道:“我怎么总觉得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人有问题!”
  林风笑道:“女孩子心思就是多,有什么问题,不妨说出来让我听听!”
  方莹摇摇头,虽然觉得不对,却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林风安慰她道:“就算真有问题,他帮我脱离了危险,也一定不是坏人!”   
  再看山凹的那个拐角时,那头白狼早已消失不见。
  方莹若有所思道:“但愿如此,我看这山上到处充满危险,既然找到人了,我们现在就下山吧!”
  林风望着小远离开的地方,又看了看手中的锁链,轻轻点了点头。
  昏黄的灯光仍然如初。
  小月的身影却没有出现。
  走进屋时,床上的陈伯的也不见了踪影,正在林风暗自奇怪时,忽听方莹一声尖叫,然后将林风的身体紧紧抱住,把头埋在林风胸口再也不肯出来,一只手直直指着身后的墙壁,虽然如此,她的身体仍在不停颤抖和哆嗦,显是受了极大的惊吓,顺着方莹手指的方向,林风看到斑驳的墙壁上,挂着一个人的灵像,那个头像赫然便是小月,扎着两个可爱的马尾,圆圆的脸蛋,看起来依然那么乖巧可爱,灵像下的香坛上,插了半支灭了的香,似她早逝的年华。
  林风轻轻拍了拍方莹的背,在她耳边小声道:“不要害怕,她们兄妹都没有恶意!”好半天,方莹才小心地从林风怀里出来,却仍不敢把头扭过去。
  林风走到香坛前,把一直紧握的锁链轻轻放在小小的供桌上, 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对着那个头像缓缓道:“小月,不要再担心,你哥哥我已经找到了,这是他让我带给你的锁链,希望你能听到,也希望你能安息!”
  说完,和方莹一起跪在地下磕了几个头,然后起来,缓缓走出屋外。
  没走几步,林风忽听一个凄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鬼啊,有鬼!”
  然后,就看到那个司机跌跌撞撞地朝他们跑来,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这里就是传说中的鬼村,我一直不信,今天终于信了,我刚看到没有好几个没有脸的人,真的,不骗你们,真的....”
  林风笑道:“那是你心里有鬼,再说,鬼也有好有坏,上车就没事了!”
  夜,已渐渐入深。  
  方莹靠在林风肩头,用手擦了擦车窗上的水汽,可是外面一片黑暗,仍然什么都看不到,末日的气息似乎在渐渐远去。
  方莹把头轻轻靠在林风怀中,柔声道:“如果真有末日,你会怎么办呢?”
  林风茫然地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不管有没有,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方莹闭上眼睛,又把头往那个宽大的胸膛靠了靠。
  林风抚弄着手中柔顺的长发,许久许久,终于轻轻说了一个字:“好!”   
  在爱人的眼里,任何东西,哪怕死亡,也不堪一击。
  将近天明时,车子在一处气势雄伟的加油站前停了下来,车刚停,不知从哪里来的一堆人蜂拥过来,使劲敲打着车门,看到里面大部分座位是空的,有人竟然哭道:“上帝啊,我知道你为什么让我上星期输得血本无归了,您这是破财消灾,救我小命啊!”另有一个尖细的声音道:“再等两天的话,这个加油站就是我儿子的故乡了!”各种叫骂声隔着玻璃传了进来,隐隐约约的,林风颇感好笑。
  好不容易加满油,司机打开车门,早已等不及的人群像下饺子一般,纷纷涌了上来,挤了好半天,最后还是因为人太多,有五六个没上来,司机朝那几个人喊道:“怪你们命背,行李箱里还可以坐几个,快进去!”
  脑袋机灵的马上跑到车后,打开行李箱就往进躺,剩下的几人跟在身后,也纷纷躺了进去,车厢里面虽然舒适,那也是坐着的人,有些胖子被挤得呼哧呼哧直喘气,也有些猥琐之徒趁机不停地变换位置捞油,“卑鄙,下流!”“哎呀,别动我!”“讨厌,谁又摸我!”等等叫喊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好不热闹。
  行了大半个时辰,吵闹的车厢渐渐趋于平息,忽然,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从天边传来,接着大地又是一阵剧烈的颤抖,车厢内顿时乱作一团,一个坐在窗边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打开窗子,朝外大声哭道:“老婆,我上个星期还在电话里骂你,我真他妈是个混蛋啊!老婆,临死前,我要你知道我原来是那么爱你,如果这次能活下来,我他妈要永远守在你身边,再也不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老婆,我爱你,你听得到吗!”
  话音刚毕,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也对着窗外,像个孩子一样涕泪横流地吼道:“妈,你还好吗?你一手将我抚养成人,我却常年在外,只想着挣钱从来没回家看过你一回,妈,来世我还做你的儿子,做牛做马再报答你的养育之恩!”,这时车厢里的人再也忍不住,或者哭泣,或者抽噎,在死亡面前,那些所谓的尊严和面子又算什么!
  正当悲伤的气氛充盈整个车厢时,一个异常刺耳的声音吼道:“妈的,老子父母早亡,在外面跑了几年,刚捞了十万块钱,昨天就被人偷了,现在老子也不亏了,不亏了啊!”声音中带了一点哭腔,听来尤为可笑,可是谁却笑不出来。
  “你大爷的,喊什么喊,有老子惨吗,老子这一辈子还没碰过女人啊!”另一个人接话道。
  听到此等粗话,车厢内的女性都纷纷皱起眉头,有几个男的忍不住笑了起来,林风也忍不住扑哧一笑,忽感手心一痛,被方莹狠狠掐了一下,只见方莹目不转睛地瞪着林风,低声道:“你碰过几个?”林风笑道:“已经碰了啊!”方莹急道:“谁?”
  “这个啊,不怪我,是人家自动找上门来的!”林风低下头在方莹耳边小声道。
  “大坏蛋!”方莹咬牙道,又狠狠掐了一下林风,却一脸幸福。
  此时林风却没心思打情骂俏,因为他早已被不远处那个面容清癯的老者吸引,他就坐在靠窗的位置,虽然穿着一件破旧的中山装,却无法掩饰身上那种凌厉威严的气势,无论众人怎么叫喊哭闹,他始终一言不发,只是两眼望着窗外,目光深沉而凝重,似有重重心事,他在想什么呢?
  “大家不要害怕,据我所知,眼前的地震只是地壳板块运动重组,再说,即使真有所谓的世界末日,还要过好一段时间才会发生,不管怎样,我们都要收拾起悲伤,面带笑容和家人团聚!”前面一个穿着灰色运动服的老者站起来,六七十的样子,但精神仍然很好,嗓音也异常洪亮,车上的人听到此话,又渐渐安定下来。
  就这样,客车在时悲时喜的气氛下一路不歇地行驶着,从黎明到天亮,再从早上到晚上,车上的几十个人已下得没有几人了,前排那个穿灰色运动服的老者也在傍晚时分匆匆下了车,车上除了司机,林风方莹两人,后面一对头发花白老夫妻外,还有那位穿着中山装的老者,他仍然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眼中的忧虑却似更深更重了。
  忽然,车子在半路刹住,司机站起来,朝后说道:“我要下了,这里有没有会开车的!”环视一周,才发现车上已没几个人了,最后他把目光落在林风身上,林风摇头道:“那大家都在这里下吧!”
  就在这时,靠窗坐着的老者眼中忽然一亮,向司机朗声道:“师傅,再向前十公里有一座机场,你可以拉我过去不?”
  “这个...”司机略一迟疑,很快便点头道:“好,我就拉你过去!”
  十几分钟后,前面果然出现一座一望无际的大型机场,平坦的轨道上停的大小十几辆客机,早已被上千人围得水泄不通,还有五座流线型非常漂亮的飞机,停在靠北的机场,却没有人过去,比起庞大的客机运输机来,它们显得那么娇小玲珑。
  待车停稳后,老者从座位上站起来,缓步向车门口走去,走到林风身边时,他忽然停下来对林风道:“小伙子,带上你的女朋友,和我走,我能保证你们活命!”
  不知怎么,这个老头说的话仿佛带有一种深深的磁力,让人无法抗拒,林风不禁点了点头,看来自己在观察人家的时候也被人家观察了个遍。
  下车后,两人跟在老者身后,径直向那五架无人问津的小型飞机走去,到了机舱下,老者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东西,对着飞机一按,紧闭的机门随之打开,老者头也不回地说:“这是我的专用机,每一个零部件是当今世界最好的材料所做,当然,它的性能也是世界一流,时速可达九千公里,能好能坐三个人,快上来吧!”
  林风问道:“要去哪里呢?”
  老者笑道:“去了就知道了!”
  方莹朝林风撇了撇嘴,两人无奈地笑了笑,再没说话。
  飞机从发动引擎到冲往云霄,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坐在云端,林风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云里雾里的感觉,向下看时,身下那一团团水汽凝结而成的白云将地面的景物遮挡得严严实实,向上望去,蓝天依然高远,没有了云层的遮挡,强烈的太阳光直射下来,幸亏有防光防弹玻璃罩遮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过了约莫三个时辰,飞机头忽然一低,直向下冲去,看来是到达目的地了,果然,和林风料想的没错,几分钟后,飞机在一块平整的地方停了下来,下机前,那老者从机舱下抽出两件不知什么毛皮制作的皮衣,不说它的厚度,只看它们的色泽便知有多贵重了,又取出两个头盔递给两人,早在十几分钟前,林风就发现视线中除了冰雪别无他物,想来这里一定寒冷之极。
  下飞机后,虽然穿着厚厚的皮衣,可是周围透彻骨髓的寒冷仍然让两人无法忍受,如果不带头盔,两人的耳朵一定会被冻掉,老者倒是面无表情,似乎早已习惯,只是大步往前走,林风二人和他并肩而行,嘴里只是不住价叫苦,方莹大叫道:“这是什么鬼地方,老头儿,你是不是要把我们冻死!”
  老者微微一笑,抬起手臂遥指更远的地方,头也不回道:“这里,便是地球的尽头,人类最后的处女地!” 
  林风倒吸一口冷气,心中暗道:“不会到了北极吧!”即使这么想,仍然不敢置信。
  老者自言自语道:“唉,世人只知末日来临,却不知导致末日的原因,真是可悲可叹!”
  听到此话,林风忽然想起一部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科幻影片《地心末日》中所描述的情景:鸟类迷失方向、人类生活在频繁的辐射报警中,只因为一个原因:地球南北极磁场翻转,毕竟他是个门外汉,又是道听途说,他还不知道磁场翻转的结果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于是便小心翼翼将心中的疑问都说了出来。
  老者眉角一扬,非常赞赏地看了看林风,然后缓缓道:“磁场翻转的结果对人类的影响或许并不是很大,但在这两个巨大的磁场翻转期间,会有一个磁极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会有一个磁场几乎为零的时期,没有了地磁保护的地球,一切生命都将暴露在致命的宇宙辐射之下,辐射都是小事,当宇宙中的高速高能粒子像枪膛射出的子弹一样肆无忌惮在地面来回穿行时,人类的文明史也不得不告一段落了。”
  林风正要接话,忽然听到一阵低低的响声,然后就看到前面平坦的地面出现露出一个大小仅容两人通过的白色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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